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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违建“一刀切”:设施不让造,农业无发展?实际情况是这样的
从2018年的下半年开始,国家就启动了大棚房的清理工作,各地也纷纷响应,制定了整改的方案,并在各大乡村中实施。截止到2019年3月,10.4万亩的大棚房被清理,清理的对象包括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商业用房、超标的看护房、大棚内建造的房子等。
国家的本意是好,毕竟我国的耕地红线才18亿亩,人均耕地面积少的可怜,如果还有人在土地上进行大肆的占用和破坏,我国的粮食安全防线就会受到威胁,其后果是不能想象的。
有网友反映说,很多合规的设施和大棚也被认定为违规的“大棚房”处理,大家不敢再往农田里进行深入化的建造,生怕会被“一刀切”!
农民反问,如果在耕地里什么都不让弄,一切的设施农业不让建造,那农业的技术再高也很难获得太多的收益,农业还怎么发展?
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,实际情况是这样的:国家从来都没有发文禁止一切的设施农业,只是避免一些人利用土地进行非农业的建设。国家也没有要求“一刀切”,只要是合法手续建造的农业设施,那就可以保留下来。
农用地分为配套用地、附属用地、生产用地,只要是以合法手续和方式进行建造的,那都会受到国家的保护。
就拿看护房来说,国家允许农民在种养的项目中建造看护房,但面积需要控制在15㎡,如果超过面积自然是不被允许的。
设施农用地的种类很多,比如说存放农机、农资、粮食的仓库就是其中一种,而粪污处理建立的化粪池也是国家准许的。
从上可见,只要是用于农业发展或者服务农业,都可以在其中建造设施农业。
如果是建造养殖场、温室大棚等用于生产的农业项目,不需要进行土地的转用审批,节省了很多的麻烦。农民需要按照规定建造设施,如果在农田里修建加固型建筑物,破坏了耕地层,这显然是不被允许的。
如果是进行休闲农业的开发,比如说开设餐馆、高尔夫球场、民宿场所、停车场等,这些项目想要利用耕地,那就需要提前将土地的性质转变为建设用地才行,不然是不符合规定的。
如果农民发现自家的合规建设项目被拆除了,只要搜集证明,那就可以索要赔偿。毕竟农民不容易,大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。
想要不被清理,那就需要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项目的建造,大家别马虎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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