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积极推进农业生态绿色发展
本网讯(记者张国凤)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切实改善农业生态环境,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绿色发展,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农业部门出台新的发展目标,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落实,坚决打好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攻坚战,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。
自治区农村农业部门认为,按照生态优先、全面协调、绿色循环、可持续发展,以农业投入品减量化、高效化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、无害化为目标,以农业减量投入、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手段,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是具体要求。
到2019年年底前,可量化的重点任务进度达到总任务量的60%以上。到2020年,引黄灌区村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%左右,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。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%,规模养殖场(小区)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%以上,完成全区禁止养殖区内水产养殖场的关停或搬迁工作。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,建立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%以上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%以上,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市、县(区)全覆盖。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、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,化肥、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%,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%,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%,残膜回收率达85%,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%。
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,2019年,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%以上。到2020年,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%。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开展农村垃圾、污水处理、厕所改造等工作。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、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,优化施肥结构,减少化肥使用量。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,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管控。建立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,大力推广生物、物理、农业防治、生态调控、低毒低残留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,减少化学农药使用。全区河、湖、排水沟沿线畜禽养殖场摸底调查。对全区河、湖、排水沟沿线畜禽养殖场实行逐河、逐湖、逐沟、逐场、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、台账式、网格化管理。全区河、湖、排水沟沿线畜禽养殖场排污口取缔。对全区河、湖、排水沟沿线畜禽养殖场实行逐河、逐湖、逐沟、逐场、拉网式排查,对存在排污口的养殖场,2019年12月底前,配合生态环境厅完成排污口的取缔工作。防治畜禽养殖污染。着力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(小区)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、处理、利用设施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(小区)要实施雨污分流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。划定、管理禁止和限制畜禽养殖区。2019年年底前,完成全区水产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划定工作,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区禁止养殖区内水产养殖场的关停或搬迁工作。
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,减少土壤污染。2019年底,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4%;2020年底,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,回收率达到85%。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信息化建设。2020年年底前,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市、县(区)全覆盖。
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。2020年底,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,建立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。十二是推进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。2019年,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并落实。2020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%以上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
实施重点流域渔业种质资源保护。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,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,禁止在黄河宁夏段397公里及入河沟、渠口进行捕捞,严厉打击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,清理违规渔具,取缔“三无船只”。开展鱼类资源增殖放流,每年向黄河、泾河、沙湖等重点河湖增殖放流经济鱼类1000万尾。